中國汽車新聞工作者協會會費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中國汽車新聞工作者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會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協會充分履行職責,加強"記者之家″建設,更好為會員服務,根據《中國汽車新聞工作者協會章程》,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會費征收對象:已加入本會的全體會員單位。
第二條 會費標準:
單位會員每年 1000 元,理事單位每年 2000 元,常務理事單位每年 5000 元,理事長單位(含正副理事長單位)每年 10000元。個人會員免交會費。
第三條 會費收取和交納程序:本會會費按年度交納,交納時間為每年度 3 月份。協會秘書處向會員單位發出本年度會費收取通知,會員單位將確認單反饋到秘書處,協會財務根據確認單開據財政部監制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由財政部核發),并制作年度會費收交統計表上報常務理事會。各會員單位應按時、足額、一次性交納會費。
第四條 本會會費應當用于會員服務和記協工作。具體用途如下:
1、協會執行機構日常辦公經費、房租及必要的固定資產購置、設備維修費用。辦公費包括但不限于記協秘書處日常辦公費,記協工作人員進行工作交流、調研差旅費和參加學術會議的會議費;會員單位到記協工作交流的日常接待等。
2、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舉辦論壇、研討會、交流會、座談會、評審會、培訓會等會議的會議費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場地租賃費、會場搭建費、交通工具租賃費、住宿費和必要的伙食補助費、專家評審及演講費和培訓老師授課費。
3、組織協會工作人員和會員開展采訪、交流、考察、調查研究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交通工具租賃費、住宿費和必要的伙食補助費;
4、協會官方網站維護、運營和服務器管理,協會微信公眾號維護、運營;協會會刊及編輯出版新聞精品集、本會檔案資料和新聞歷史資料文物的征集、整理、修繕、研究等費用。
5、獎勵優秀新聞作品、重點主題報道活動先進個人和先進單位。
6、支付協會聘用專職人員薪酬、本會某個項目或階段性重點工作需要聘請的專業技術人員支付的勞務費。
7、維權支出。維護會員單位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援助。
8、其它符合章程規定的費用:
1)與會員服務密切相關的項目開發費;
2)向上級記協交納會費;
3)分支機構開展活動;
4)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其他新聞單位業務交流聯誼等活動。
第五條 會費的管理、使用審批及監督
1、會費管理由本會秘書處負責,并按照中國汽車報社財務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2、會費的使用,應當符合會費用途,堅持服務會員、惠及一線,嚴格管理、合理使用,收支平衡、厲行節約的原則。
3、會費支出,本會秘書處根據使用用途,列出預算報記協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1)辦公費支出。協會工作人員進行工作交流、調研差旅費和會員單位到記協工作交流的日常接待等費用按中國汽車報社相關規定執行。參加學術會議的會議費按會議通知執行。
2)評審費、授課費支出。
(1)評審費是指由本會組織的報刊及新媒體編校質量評審,各類優秀作品評選、各類優秀征文,好記者講好故事及“十佳百優”新聞工作者評審中聘請的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評審費用;授課費是指由本會主辦的業務培訓、學術研究聘請的授課老師費用;
(2)聘請中國記協會員單位和中央級新聞媒體及研究機構專家評審費2000元/次或5000元/月,授課費單次5000元;聘請汽車行業專家評審費2000元/次或5000元/月,授課費單次5000元;本會會員單位專家評審費1000元/次或3000元/月,授課費單次3500元;
(3)評審費、授課費為稅后費用,發放表中要填寫姓名、單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領取人簽字等信息,所填信息要真實、完整,否則財務不予核銷;
(4)本會領導、秘書處負責人和履行本崗位職責培訓、評審工作的有關工作人員不發評審費。
3)會議費支出。本會主辦的用于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開展新聞業務交流的研討會、論壇、交流會及優秀作品評審會的會議費按《中國汽車報社差旅和會議費用管理辦法》會議標準執行。
4)勞務費支出。按中國汽車報社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本會財務情況年終經專業審計機構進行獨立審計,每年向理事會公布上一年度會費收支情況,并可接受會員單位查詢。本會財務審計情況除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外,還向業務主管單位和黨建工作單位報告,并在社會團體年檢時填報會費收支情況。
第六條 對違規行為的處理
1、嚴禁巧立名目,變相發放評審費(勞務),嚴禁以評審費名義套取評審費(勞務費),嚴禁違反本辦法使用會費,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對未經批準少交或不交會費的會員單位,本會發出一次催交會費的通知。對經催促后仍不交納會費的,本會有權按章程規定暫停其會員權利并取消其會員單位資格。
第七條 本會建立會費收支專用賬戶,配備專人從事財務日常管理工作,嚴格遵守財務制度。
第八條 會費所產生的利息等增加值部分,納入會費總額。會費標準如需調整,由本會常務理事會提出,理事會修訂,經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九條 本辦法由本會常務理事會負責制定和解釋,經本會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十條 本辦法于 2023年9月 12日經中國汽車新聞工作者協會第八屆會員大會通過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